最常陪著偶像一起巡迴的追星族們,一起成為173創作者吧!

追星族經常為了演唱會、見面會、應援活動及其他追星行程跨國移動,對穩定且便利的行動網路有高度需求。173希望成為支援跨海追星的得力助手,於本活動中免費提供符合資格之創作者旅遊網卡eSIM / SIM卡,並募集「追星紀錄短影音」。創作者可記錄旅途中的追星時刻,同時分享173產品實際使用情境與體驗,讓173陪你跟偶像一起巡迴❤️。

立即報名 →
HOW TO JOIN

怎麼參加?3步驟就好

不需要很專業的剪輯技巧,只要真實記錄你和偶像的追星時刻

1

填寫報名表單

到官網填寫報名表單,簡單幾個欄位就完成

2

審核通過寄出網卡

資格審核通過後3個工作天內,免費網卡序號寄到你的信箱

3

出國拍片剪輯上傳

用173網卡記錄追星旅程,剪成短影音透過交件表單上傳

FREE eSIM or SIM CARD

提供之網卡地區

依實際出訪國家/地區選擇對應規格兌換,eSIM或實體卡任你選

JP

日本

eSIM/實體卡
4天
KR

韓國

eSIM/實體卡
4天
CHM

中港澳

eSIM/實體卡
3天
TH

泰國

eSIM/實體卡
4天
💡 行程超過贈送天數,或目的地不在以上4個地區?仍然可以報名參加!自行於173官網選購適用網卡商品時,結帳輸入優惠代碼 2026idol 即享 75折
PRIZES

獎項總覽

分為評審類獎項、最佳人氣獎,還有交件/投票就有機會中的抽獎

評審類獎項
首獎
NT$20,000
1名
貳獎
NT$10,000
1名
參獎
NT$5,000
1名
評審特別獎
NT$3,000
1名
最佳人氣獎
最佳人氣獎
NT$7,000
1名・IG投票決定
抽獎
早鳥交件抽獎
173折扣金200元
10名・10/18前交件
人氣票選參與抽獎
173折扣金100元
10名・留言就有機會
BEFORE YOU FILM

拍攝前,先看這幾點

📐

影片規格建議長度30-60秒,畫面比例9:16直式短影音,畫質清晰不破圖

📶

要有173畫面至少3秒以上173產品/品牌使用情境的真實呈現,不用自己加Logo,我們後製處理

🚫

不能拍表演片段作品不得包含演唱會/見面會現場表演本身畫面,只能拍非表演時段的追星情境(排隊、應援、周邊、進出場等)

原創真實作品須由本人親自拍攝製作,記錄真實的追星旅程與感受

準備好成為173創作者了嗎?

報名期間:2026/9/14 12:00 – 2026/10/19 23:59

前往報名表單 →
FULL RULES

完整活動辦法

點擊各章節標題展開,詳閱後再報名

一、主辦單位

加商卡薩羅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3一起上網),下稱173或主辦單位。

二、活動主旨

最常陪著偶像一起巡迴的追星族們,一起成為173創作者吧!

追星族經常為了演唱會、見面會、應援活動及其他追星行程跨國移動,對穩定且便利的行動網路有高度需求。173希望成為支援跨海追星的得力助手,於本活動中免費提供符合資格之創作者旅遊網卡eSIM / SIM卡,並募集「追星紀錄短影音」。創作者可記錄旅途中的追星時刻,同時分享173產品實際使用情境與體驗,讓173陪你跟偶像一起巡迴❤️。

三、參賽對象
  • 於活動指定期間內,實際於國外參加演唱會、見面會、音樂節、粉絲活動、應援行程或其他合理可認定之追星行程者,均可報名成為「173創作者」參加募集活動。
  • 創作者須以本人真實身分完成報名,並提供可正常收信之電子郵件與本人聯絡資料。每位創作者限報名一次、投稿一件作品;不得以不同帳號、電子郵件、他人名義或其他方式重複報名。
  • 創作者須於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25日期間實際進行符合本活動主旨之海外追星行程。
  • 未滿18歲之創作者,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始得參加;主辦單位得於領獎或必要時要求提出同意證明。
四、活動時程
階段 時間
報名表單開放 2026/9/14 12:00 起至 2026/10/19 23:59 止
影片交件期間 2026/10/12 12:00 起至 2026/10/25 23:59 止
早鳥交件認定期間 2026/10/12 12:00 起至 2026/10/18 23:59 止
社群人氣票選期間 2026/11/10 12:00 起至 2026/11/24 23:59 止
得獎名單公布 2026/12/1 12:00,於173官方Instagram公告

※ 以上時間均以臺灣時間(UTC+8)及主辦單位系統/Instagram後台所記錄之時間為準。主辦單位得因不可抗力、平台異常或其他必要情形調整時程,並以173官方公告為準。

五、報名與交件程序
  • 填寫「★173追星短影音募集★」報名表單。報名連結將公告於173官方網站、Instagram、Facebook等官方管道。
  • 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後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者,原則上於3個工作天內將本活動專用之免費網卡eSIM / SIM兌換序號寄送至創作者報名所填電子信箱。
  • 創作者需自行於173官方網站依序號兌換頁面選擇適用之eSIM / SIM進行兌換。序號限符合資格之創作者本人於本活動使用,不得販售、轉讓、兌換現金、重複申領或以其他方式牟利。
目的地 提供型式 天數
日本 eSIM/實體卡 4天
韓國 eSIM/實體卡 4天
中港澳 eSIM/實體卡 3天
泰國 eSIM/實體卡 4天
  • 如創作者尚有其他旅遊天數需求,需另行購買網卡以補足行程使用天數,可於173官方網站自行選購,結帳時輸入本活動專屬優惠代碼「2026idol」,享有75折優惠。
  • 若創作者本次海外追星行程之目的地非屬前述四個地區,因而未能取得本活動之免費網卡,仍可報名參加本活動;惟創作者須自行於173官方網站選購適用之網卡商品(結帳時可輸入本活動專屬優惠代碼「2026idol」享75折優惠),並依六、影片拍攝與作品規範完成含173產品使用情境之作品,始符合投稿資格。
  • 若創作者選擇兌換實體SIM卡,另需約3-5個工作天之寄送作業時間,請自行預留出貨與到貨時間,以免影響海外行程使用及交件期限。
  • 創作者於海外追星行程中拍攝素材,依本辦法完成剪輯,並於2026/10/12 12:00至2026/10/25 23:59透過指定影片交件表單完成上傳與資料填寫。
  • 建議創作者於海外行程結束後儘速完成剪輯並上傳;如因網路、剪輯或行政作業時間不足導致逾期未於交件期限內完成上傳,恕無法受理。
  • 經主辦單位確認符合規格之作品,預計於人氣票選期間以Reels形式發布於173官方Instagram。
  • 創作者可於票選期間以合法且自然方式分享作品、邀請親友觀看與分享,但不得使用本辦法禁止之人為或付費方式操縱數據。
六、影片拍攝與作品規範

參賽影片須符合以下要求:

  • 內容方向:影片風格不限,可採Vlog、追星挑戰、旅程紀錄、感性混剪、迷因、劇情式短片等形式;惟作品整體須與海外追星及173使用情境具有明確關聯。建議包含下列內容:
    • 「連線瞬間」:呈現導航、查詢場館/交通資訊、聯繫朋友、即時上傳動態至社群或其他追星情境下使用173網卡之畫面。
    • 「追星紀錄」:記錄活動周邊、應援、旅行沿途或其他具有追星氛圍之片段,呈現追星旅程的情緒與故事。
    • 「品牌元素」:至少3秒以上之173產品或品牌使用情境之真實呈現(如:網卡或eSIM使用畫面、網路連線、測速畫面、產品包裝、兌換/啟用情境,或與173產品之自然互動)。
  • 禁止表演片段:作品不得包含演唱會、見面會等活動之現場表演本身畫面(如:舞台演出片段、演唱片段、現場大螢幕播放之官方影片、官方配樂或伴奏),僅得呈現開場前、中場、應援、周邊、排隊、進出場、場外氛圍或其他非表演時段之追星情境。
  • 創作者應自行確認並遵守該場次主辦單位、售票平台或場館所公告之錄影規定,如遇全面禁止拍攝之場次,不得使用任何違規拍攝之畫面投稿,經主辦單位發現者,得要求下架、修改或取消資格。
  • 影片規格:建議長度30–60秒,畫面比例9:16(直式短影音),應具備足以於Instagram Reels正常呈現之清晰度;不得有嚴重破圖、無法辨識、黑畫面、損毀或其他影響觀看之情形。
  • 原創與真實性:作品須由創作者本人製作或合法取得製作權利,不得抄襲、冒名投稿、整體搬運他人作品,或以生成式AI、素材庫、模板等方式製作足以使人誤認為創作者本人實際追星經歷之虛假內容。合理使用剪輯模板、字幕、特效、AI輔助工具或合法素材者,仍應確保作品核心紀錄與主要創作為本人完成,且不侵害第三人權利。
  • 場館與拍攝規範:創作者應遵守演唱會、活動場館、主辦單位及所在地法令之攝影、錄音、錄影與公開發布規定。若活動禁止攝錄,創作者不得為參賽而違反現場規範。
  • 禁止內容:作品不得包含違法、暴力、仇恨、歧視、色情、危險行為、明顯誹謗、侵害隱私、虛假不實、惡意攻擊藝人/粉絲/品牌,或其他經主辦單位合理判斷有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第三人權益或173品牌形象之內容。
  • 個資與第三人入鏡:作品如可辨識特定第三人,創作者應於合理必要範圍內取得其同意;未成年人入鏡時應特別審慎。不得揭露他人未公開之住址、電話、證件、訂位資訊、即時住宿房號等敏感資料。
七、獎項設置與獎金/獎品
獎項 名額 獎金/獎品
首獎 1 現金20,000元/人
貳獎 1 現金10,000元/人
參獎 1 現金5,000元/人
最佳人氣獎 1 現金7,000元
評審特別獎 1 現金3,000元
創作者早鳥抽獎 10 173折扣金200元/人
人氣票選粉絲參與抽獎 10 173折扣金100元/人

※ 折扣金之使用方式、適用商品、使用期限及其他限制,以173發送之兌換通知或官方說明為準;折扣金不得兌換現金、找零、轉售或要求更換其他獎項。

※ 本辦法所稱「評審類獎項」,係指首獎、貳獎、參獎及評審特別獎四項獎項。

※ 同一創作者原則上可同時獲得「評審類獎項」與「最佳人氣獎」;惟首獎、貳獎、參獎及評審特別獎之間不重複得獎,主辦單位將依較高獎項優先授獎。如主辦單位另有公告者,依公告辦理。

八、評選標準

(一)首獎、貳獎、參獎——由173品牌行銷團隊依作品整體表現進行評選,總分100分:

評分項目 比重 評分重點
追星情境與173融合度 35% 品牌出現自然、產品使用情境合理,能讓觀眾理解173在追星旅程中的實際角色,而非僅形式置入。
故事與敘事完整度 25% 主題明確、節奏清楚、前後連貫,能在短時間內建立追星情境、情緒或記憶點。
創意與社群吸引力 20% 概念新鮮、有辨識度、具分享/討論潛力,能以創作者自身觀點呈現而非制式廣告。
影像與剪輯完成度 20% 構圖、剪輯節奏、字幕、轉場、音效、畫質等整體完成度佳,適合Reels觀看情境。

※ 評審得依整體作品品質與活動目的進行綜合判斷。若總分相同,依「追星情境與173融合度」、「故事與敘事完整度」、「創意與社群吸引力」之得分依序比較;仍同分時,由評審團討論決定名次。

(二)最佳人氣獎

  • 創作者之參賽作品將由173官方Instagram帳號統一發布,由民眾於創作者作品下方留言「一句喜歡作品的原因」,始取得一票投票資格。
  • 每一Instagram帳號於本次人氣票選期間,針對同一位創作者僅限投一票(留言)。
  • 最佳人氣獎以票選截止時「有效且不重複之Instagram投票帳號數」最高者獲獎。
  • 若有效票數相同,依序比較該創作者參賽Reel於票選截止時之互動帳號數(Accounts Engaged)、收藏數(Saves)、留言數(Comments),數值較高者優先。
  • 主辦單位有權針對異常投票行為進行查核。禁止以程式、機器人、購買帳號、購買留言/按讚/分享/觀看、交換投票、互刷社團、付費投票服務、提供金錢或其他利益換取投票,或其他違反公平競爭原則之方式增加票數。
  • 如經主辦單位合理判定有異常或不正當操作情形,得排除相關無效票;情節重大者,得取消該創作者之人氣獎資格或參賽資格。主辦單位保有最終票數認定及解釋之權利。

(三)評審特別獎

除首獎、貳獎、參獎外,由173品牌行銷團隊自合格作品中,選出一件具有高度創意、獨特敘事、社群話題性、影像風格突破,或以非典型方式成功呈現173品牌精神之作品。評審特別獎不以人氣數據高低為必要條件。

(四)創作者早鳥抽獎

  • 於2026/10/12 12:00起至2026/10/18 23:59止完成「有效交件」之創作者,可獲得早鳥抽獎資格。
  • 「有效交件」係指於期限內完成指定交件表單、成功上傳可正常開啟之影片,且作品經主辦單位確認未有明顯資格或規格不符情形。僅先上傳空白檔案、損毀檔案、錯誤連結或未完成必要資料者,不視為有效交件。
  • 主辦單位將自符合資格者中隨機抽出10名,每名獲得173折扣金200元。若符合早鳥抽獎資格之創作者未達10名,則以實際符合資格人數為準,不自後續交件者中遞補。
  • 每位創作者限有一次早鳥抽獎資格;重複交件不增加抽獎機會。

(五)人氣票選粉絲參與抽獎

  • 於人氣票選期間,在173 Instagram官方帳號指定之「人氣票選開跑公告」貼文中,依指定格式留言「我最喜歡__號創作者的作品!」者,可獲得抽獎資格。
  • 每一Instagram帳號限計一次有效抽獎資格;重複留言、標註多位創作者或重複建立留言,不增加中獎機會。留言須於抽獎時仍可正常顯示。
  • 主辦單位將自有效參與帳號中隨機抽出10名,每名獲得173折扣金100元。若有效參與人數未達10名,則以實際有效人數為準。
  • 使用假帳號、自動化程式、大量重複帳號或其他不當方式參加抽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抽獎及中獎資格。
九、參賽配合事項
  • 資料真實義務:創作者保證報名、交件、領獎所提供之姓名、聯絡方式、IG帳號、行程與其他資料均真實、完整且可驗證。冒用他人資料、偽造行程、重複報名或提供不實資料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 原創與權利保證:創作者保證作品及其中使用之影像、文字、照片、字型、貼圖、音樂、音效、商標、肖像等均為本人所有、已取得合法授權,或得依法合理使用;不得侵害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人格權或其他第三人權利,如有違反,由創作者自負賠償責任。
  • 音樂與演出內容權利:參賽者於剪輯作品時自行加入之背景音樂、音效,須自行取得合法授權或使用免版稅/可商用之音樂素材。若因音樂版權爭議導致系統消音、限播或刪文,因而影響票選或評選結果,參賽者須自行負責。若作品入選且主辦單位欲進行廣告投放、官網使用或其他延伸行銷,主辦單位得要求創作者提供無配樂版本、替換為可商用音樂,或另行調整音軌。創作者應遵守本辦法六、影片拍攝與作品規範中有關「禁止表演片段」之規定,並自行確認演唱會/活動主辦單位、場館對攝錄與發布之相關規定,如有違反,由創作者自負賠償責任。
  • 作品授權:創作者完成交件,即同意自交件日起無償、非專屬授權173於全球範圍內,為本活動、活動成果展示及173品牌/產品行銷之目的使用該作品。授權內容包含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散布,以及為版位、字幕、長度、比例、封面與廣告素材需求所必要之編輯、節錄與格式調整,詳細授權與排版調整規範,依創作者於交件時同意之《作品授權與原創約定》為準;173並得委由廣告代理商、媒體平台或活動執行合作夥伴於前述目的範圍內使用。除另有約定外,創作者仍保有原提供作品著作權。
  • 授權限制與第三方權利:前項授權僅及於創作者依法有權授權之內容,不因本辦法而擴張第三方音樂、藝人演出、場館影像或其他權利之授權範圍。若主辦單位因第三方權利疑義無法使用作品,得要求補正、刪修或不予發布。
  • 公平參賽:創作者不得以任何不正當方式影響評選、抽獎或票選結果,違反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 品牌與產品陳述:創作者不得對173產品作出未經證實、誇大、保證性或與官方資訊不符之宣稱,例如保證特定地點、所有時段均達特定網速等。實際使用感受可如實分享,但不得刻意製造不實測試結果。
十、得獎通知與領獎
  • 得獎名單預計於2026/12/1 12:00公布於173活動頁面或其他官方管道。主辦單位得另以電子郵件、Instagram私訊或報名資料所留聯絡方式通知得獎者。
  •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並依要求提供領獎、匯款及依法辦理所得申報/扣繳所需資料。逾期未回覆、資料不全、資料不實、拒絕配合必要程序或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得獎者如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完成得獎通知回覆、身分核對、匯款帳戶提供及其他必要文件之簽署等領獎程序;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屆期未能提出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現金獎金及獎品涉及之所得申報、扣繳及其他稅務事項,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依法應由得獎者負擔之稅款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 得獎者如非中華民國稅務居民,其現金獎金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非居住者扣繳,並應配合提供護照、居留證明或其他主辦單位要求之身分文件;未能提供者,主辦單位得暫緩發放或取消該獎金/獎品。
  • 如得獎者放棄或遭取消首獎、貳獎、參獎、最佳人氣獎或評審特別獎,主辦單位得依原評選結果決定是否由次順位遞補,亦得從缺;抽獎獎項是否遞補,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 獎項不得要求轉讓名額、折換其他獎品;現金獎項將匯入得獎者本人或依法可受領之帳戶。匯款所需時間依行政作業為準。
  • 如經主辦單位或第三人查證,得獎者有資格不實、違反本辦法或其所簽署之作品授權與原創約定內容等情事,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返還已受領之獎金或獎品,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十一、個人資料蒐集與使用

創作者及抽獎參與者因參加本活動而提供之姓名、聯絡方式、電子郵件、Instagram帳號、匯款/身分或稅務所需資料,主辦單位將於活動報名、資格審核、作品聯繫、網卡提供、票選、抽獎、得獎通知、獎項發放、稅務申報、爭議處理及活動成果管理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將依相關法令與內部管理規範妥善處理,並於法定或業務必要保存期間屆滿後依法處置。

創作者及抽獎參與者就前項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主辦單位行使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等權利;如欲行使前開權利,得聯絡173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參加者如拒絕提供活動必要資料,可能無法完成報名、領取網卡、參與評選/抽獎或領獎。

十二、其他重要事項
  • 完成報名或交件即表示創作者已閱讀、理解並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
  • 主辦單位不保證參賽作品一定會發布;如作品不符合活動主旨、規格、權利要求或平台政策,主辦單位得要求補正或不予發布。
  • 因網路、裝置、電子郵件、上傳平台、Instagram系統、跨境通訊、第三方服務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報名/交件失敗、通知延誤、數據異常、作品遭限流或下架者,主辦單位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惟將於合理可行範圍內協助處理。
  • 參賽作品之社群觸及與互動可能受Instagram演算法、帳號狀態、受眾、發布時間及其他因素影響,主辦單位不保證每件作品獲得相同曝光量。
  • 如因天災、戰爭、疫情、交通中斷、平台政策變更、政府命令、資安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使活動無法依原計畫進行,主辦單位得調整、延期、暫停或終止活動,並於官方管道公告。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在不影響參加者重大權益及維持公平之前提下補充或修正,並以173官方網站或官方社群最新公告為準。涉及既有參賽者重大權益之變更,主辦單位將以合理方式另行通知。
  • 對活動資格、評選、人氣數據、抽獎或本辦法之認定如有爭議,主辦單位將依本辦法、平台可驗證數據及相關事證處理;參加者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或通知後之合理期間內向主辦單位提出。
  • 本活動辦法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若因本活動產生訴訟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主辦單位:加商卡薩羅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3一起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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